关于“全民健身”北京城市副中心垂钓活动恢复举办的通知

2023-07-14 17:02北京市钓鱼协会

为助力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推动全民健身活动开展,提高广大钓鱼爱好者的垂钓水平,促进全市垂钓运动发展,北京市钓鱼协会将于2023年8月12日举办“全民健身”北京城市副中心垂钓活动。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

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

北京市钓鱼协会

三、协办单位

通州区冠倬路亚俱乐部钓场

四、活动组织

(一)赛事组委会

主    任:

薄刚   北京市钓鱼协会顾问(原北京市市政府副秘书长)

副主任:

侯鹏程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副秘书长

刘月刚  北京市通州区体育局副局长

邵敬贤 北京市钓鱼协会会长

执行副主任:

刘京书  北京市钓鱼协会党支部书记

夏印发  北京市钓鱼协会党支部副书记

委    员:

刘淑靖 北京市体育总会秘书处活动部部长

曹新月 北京市通州区体育总会负责人

刘万铭 北京市钓鱼协会副会长

张新忠 北京市钓鱼协会监事长

李    恒 北京市钓鱼协会副秘书长

王    洁 北京市钓鱼协会副秘书长

(二)工作机构

1、办公室:李恒、张新忠、杜晓云、杨慧冉

2、宣传组:夏印发、戚连民

3、竞赛裁判组:王洁、刘广泉

4、场地安全组:刘万铭

5、仲裁委员会:邵敬贤、王洁、刘广泉

五、活动时间、地点

2023年8月12日8时(7时30分检录)

北京市通州区冠倬路亚俱乐部钓场

六、支持媒体

人民日报、有线数字电视《四海钓鱼》频道、中国体育报、中国钓鱼杂志、北京日报、北京晚报、新华社有关网络媒体、北京市体育局新闻中心、腾讯新闻、千龙网、今日头条、天天快报

七、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年龄限定18-70周岁,身体健康;

(二)参赛规模80人;

(三)赛事服务费100元/人,报名额满为止,含午餐、饮用水;

(四)比赛当天不接受运动员现场报名,不得更换、顶替名额参赛;组委会配发服装(比赛统一着装);

(五)报名方式、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网上支付路径

进入北京市钓鱼协会微信小程序,缴纳报名费,提供参赛人姓名,手机号。

银行汇款路径

开户名:北京市钓鱼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陶然支行

账  号:01090531500120112004889

联系人:杜老师 13161761169

八、项目设置

手竿钓混合鱼(两场,中间换位)

九、比赛规则

(一)比赛时间每场70分钟,共两场。

(二)运动员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领取参赛证后,凭证描码登录抽取钓位(请运动员带好手机,否则无法参赛),运动员在裁判员引导下分区按顺序排队入场,对号入位。

(三)比赛限用4.5米以下手竿一支,线组总长度是竿长±50公分,鱼钩1至2枚无倒刺,规格栓法不限。钓具一律自备,可携带符合规定的备用竿,准许交替使用钓具。

(四)饵料自备,严禁使用有毒饵料、虫饵、活饵、拟饵、拉拉糊、果冻(秒沾豆)。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不得传递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料垂钓,否则视为违规行为。

(五)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

(六)比赛必须立漂垂钓,漂长限60厘米以下。禁止甩大鞭,禁止飞铅。

(七)运动员的垂钓区域以左右邻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钓点离岸距离必须超出竿长。

(八)参赛运动员不得擅自更换钓位,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九)比赛花白鲢,穿钉,白条,死鱼不计成绩。

(十)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比赛开始与结束均以信号发令为准。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不得将结束信号发出后的鱼获装进鱼护。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运动员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时其它运动员不得围观。

(十一)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垃圾。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十二)违规处罚

(1)对违反上述规则的行为,分别采取下列处罚:第一次违规该场比赛成绩加罚3分,第二次违规取消本场比赛成绩。

(2)运动员作弊、弄虚作假、投放毒饵及其他有害鱼类生存的物质、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他严重违规行为者,经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十三)成绩计算:

(1)比赛采用倒计分制,以鱼获重量确定积分。

(2)以积分排定名次,第一名为1分、第二名为2分,依此类推。未有鱼获者以所在赛区的最大参赛人数计分。

(3)个人总成绩以2场比赛的积分之和确定。若积分相同,以第二场成绩确定。若再相同抽签决定名次。

十、录取名次及奖励标准

录取名次:个人总成绩前六名;

奖励标准:

第一名:奖牌,奖品;

第二名:奖牌,奖品;

第三名:奖牌,奖品;

第四名:奖牌,奖品;

第五名:奖牌,奖品;

第六名:奖牌,奖品;

参赛人员每人纪念品一份。

一、赛事执裁

赛事裁判工作由北京市钓鱼协会选派具有等级资质证书的裁判员担任。

二、申诉及仲裁

参赛运动员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赛后20分钟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元。仲裁委员会将予以受理并做出裁决。申诉失败申诉费不退,申诉成功全额退还申诉费。

三、安全及保险事宜

(一)参赛运动员向组委会提供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由组委会统一办理比赛当天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事故保险。

(二)故意隐瞒疾病,如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症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如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由当事人承担。

 

北京市钓鱼协会

2023年8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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