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17:20
附件1:
2017年北京市社区钓鱼联赛工作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广泛开展,充分发挥北京市各社区组织文化体育活动的平台作用,积极引导社区群众性垂钓活动的开展,丰富社区体育文化活动。根据第九届北京市体育大会总体工作方案,举办北京市社区钓鱼联赛,促进全市社区垂钓运动的普及与发展。
二、组织领导
北京市社区钓鱼比赛已列入2017年度北京市市级赛事项目计划。北京市社区钓鱼联赛由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体育总会主办,北京市社区体育协会、北京市钓鱼协会承办。北京市钓鱼协会负责全市社区钓鱼联赛活动的服务指导。各区体育总会、社区协会或钓鱼协会为协办单位,负责各区社区钓鱼联赛的选拔与具体组织和管理。
三、实施方案
(一)组织方式
联赛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由各区负责组织安排选拔活动,第二阶段由承办单位组织安排总决赛。
1.由北京市社区钓鱼联赛主办方拟定活动总体方案及比赛规则,并下发通知到各区主管单位,同时根据各区不同需求,给予各区活动组织指导和业务技术支持;
2.各区根据辖区内各社区实际情况拟定本区活动组织实施方案,并报承办单位备案;
3.各区组织选拔形式、比赛规则、参赛队数量、比赛场地裁判员选派等,可由各区自行决定,也可参照联赛总决赛方案和规则安排;
4.预选赛为团体赛。各区选拔推荐6支队,每队2人。报名以各区内的社区为报名单位,参赛人员必须是本社区钓鱼人;
5.各区指派一名领队,负责赛事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二)比赛时间、地点
1.预选赛时间:2017年5月至9月5日
2.预选赛地点:各区可在本市范围内自行选择或由市钓协推荐
3.总决赛时间:2017年9月24日
4.总决赛地点:待定
(三)媒体宣传
北京市电视台(体育频道)、(生活频道《四海漫游栏目》)、有线数字电视 《四海钓鱼频道》、中国体育报、北京晚报、社区报等多家媒体,以视频、网络、平面等形式进行宣传,扩大北京市社区体育垂钓运动的传播影响力。
(四)经费来源
由北京市钓鱼协会负责筹措。申请和争取政府赛事项目引导资金,同时面向市场争取企业的赞助支持。
四、服务保障
(一)场地服务
各区承办单位组织赛事有场地需求的,承办单位将协助和推荐市钓协认定的比赛场地,对场地及相关费用将给予一定的优惠。
(二)裁判服务
各区比赛如有裁判员需求的承办单位可给予支持。安排北京市一级、二级裁判员担任执裁工作,确保赛事活动的公平公正。
(三)培训服务
为更好了解钓鱼比赛规则,提高各区参赛队伍、参赛人员的垂钓技能和垂钓水平。北京市钓鱼协会可按照各区或街道社区的要求安排专业人员无偿举办培训、咨询和钓友交流活动。
(四)渔具服务
根据各区、街道社区群众垂钓运动的开展情况,以及参与社区垂钓活动对各种渔具的需求。市社区协会、市钓鱼协会与全球知名品牌的渔具生产企业合作,为2017年北京市社区钓鱼联赛提供质量好、价格低、性价比高的渔具产品推荐给社区垂钓爱好者和参赛者,并提供售后服务。
(五)会员服务
为贯彻《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推动全市群众垂钓运动发展。通过赛事活动的组织发展,积极吸纳垂钓健身社区团队、俱乐部等组织成为市级协会团体会员单位。协会依据有关规定和职责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六)媒体服务
为配合各区赛事活动的宣传,扩大赛事影响力,推动社区垂钓活动开展,我们与北京电视台、四海钓鱼频道,以及相关平面、网络媒体合作,有计划的对赛事全程进行宣传报道。
(七)服务联系方式
市钓鱼协会:杜女士 010-63017231
附件2:
2017年北京市社区钓鱼联赛总决赛规程
为推动我市全民健身垂钓运动的开展,活跃社区体育文化生活,为社区钓鱼爱好者之间搭建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营造团结和谐的社区氛围,特制定总决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北京市钓鱼协会
北京市社区体育协会
三、协办单位
各区体育总会、社区协会、区钓鱼协会
四、支持单位:
北京电视台体育频道
北京电视台生活频道
有线数字电视《四海钓鱼》频道
中国体育报
北京晚报
五、举办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7年9月24日上午8点
(二)地点:待定
六、报名办法:
(一)各区限报6支参赛队(包括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体育中心),每队2人。参赛年龄18-70周岁。报名时请提供参赛队名称、参赛人员和领队名单,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 9月5日至9月12日止
地点:北京市钓鱼协会(北京西城区太平街12号)
联系 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10-63017231
(三)参赛服务费:
人民币200元/每队。各单位报名交费后因故未能参赛或比赛违规取消比赛资格的,参赛服务费不退。
(四)付款方式:
网上支付,可扫描二维码,关注“北京市钓鱼协会”微信公众平台bj-fishing,点击“参赛报名”,可进行网上报名、支付。
银行汇款
开户名:北京市钓鱼协会
开户行:北京银行陶然支行
账 号:01090531500120112004889
七、项目设置:
(一)手竿钓鲫鱼(2场);
(二)手竿钓混养鱼(2场)。
八、竞赛办法:
(一)用具规定
1.竿、漂、线、抄网等渔具及鱼饵自备;
2.鱼竿:比赛用竿一支,另可带备用竿一支,可交替使用,不可同时使用。钓鲫鱼限用3.6米,钓混养鱼限用4.5米,以上鱼竿其正误差均可在3公分(含)以内;每竿可拴1-2只无倒刺鱼钩,规格、拴法不限;
3.漂、线:比赛必须挂立漂垂钓,主线至漂尾长度不得长于50公分;
4.饵:禁止使用虫饵、毒饵、果冻饵、拉拉糊。禁止使用干散饵料。禁止毁窝,禁止双钩以外挂饵。参赛者不得在比赛中相互传递饵料。
(二)钓位规定
1.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赛场后,凭参赛证,按顺序抽签确定钓位。并在裁判员引导下,按顺序分区排队入场,对号入位。参赛选手不得擅自更换钓位,不得互通信息,比赛中如需要离开钓位,须经分区裁判长批准;
2.参赛选手垂钓区域以左右邻位的中心线为准,不得超出,如失手超出应主动收回重新抛投;垂钓点距离岸边必须超出竿长,越位抄鱼不计成绩。
(三)比赛要求
1.凡参赛运动员统一服装和配发鱼护;
2.比赛分为四场,每场时间为60分钟,比赛结束前不得无故退场;
3.参赛证尾号1号的运动员第一场、第二场钓对象鱼鲫鱼。参赛证尾号2号的运动员,第一场、第二场钓混养鱼,第三场后轮换钓池;
4.比赛开始与结束以裁判长发令信号为准,比赛前任何钓具不得入水。比赛一律自钓,自取,自存。鱼获入护后方可继续垂钓;
5.比赛结束信号发出后,应立即收竿,将钩漂提出水面,未入护的鱼一律不计成绩,等候裁判员计量记录。未计量前,包括零鱼获者在内的所有运动员不准提动鱼护,签名后成绩不可更改。签名后方可离开钓位,否则视为违规行为。统计鱼获鱼量时其他运动员不得围观;
6.禁止甩大鞭,禁止钓水皮,禁止锚鱼;
7.比赛池,无效鱼为穿丁,白条,花白鲢;
8.未经大会裁判长批准比赛中更换队员的,一经查实,取消代表队参赛资格;
9.参赛运动员须文明垂钓,比赛中禁止喧哗,不得乱丢杂物。每场比赛结束后运动员须将本钓位清理干净。
(四)成绩统计
1.按团体2人积分之和排列名次;
2.比赛采用倒计分制排定名次,第一名为1分、第二名为2分,以下名次依此类推。钓对象鱼以鱼获尾数确定运动员得分,以分值排定运动员名次;钓混养鱼以鱼获重量计算得分。比赛中,未有鱼获者以所有赛区中的最多参赛人数为其得分。
(五)违规处罚
违反上述规则要求,将分别给予处罚:
1.选手作弊,弄虚作假,使用非法鱼饵,干扰他人比赛,不服从裁判,无理取闹及其它严重违规行为者,经裁判长批准,取消比赛资格;
2.第一次违规罚该场比赛成绩3分,第二次违规取消该场比赛成绩。选手故意犯规并对他人比赛造成严重影响者,取消该场比赛成绩。
(六)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 赛事组委会设立优秀组织奖;
2. 录取名次:团体前十名
团体第一名:奖杯、奖牌、奖品
团体第二名:奖杯、奖牌、奖品
团体第三名:奖杯、奖牌、奖品
团体第四名至第十名:奖牌、奖品
3. 参赛运动员每人一份纪念品。
(七)赛事执裁
总决赛裁判员由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中心与北京市钓鱼协会选派。
(八)申诉及仲裁
参赛队及运动员如对比赛成绩有异议(赛后10分钟内),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并交纳申诉费人民币200元。仲裁委员会将予以受理并做出裁决。申诉失败申诉费不退,申诉成功全额退还申诉费。
九、安全及保险事宜:
(一)各参赛单位负责本参赛队的安全工作,组织参赛运动员自行办理比赛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故意隐瞒疾病,如晕厥、心脏病、心脑血管病症等,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运动员在比赛过程中因自身操作发生意外,如呛水、刀具划伤、钓具伤害等,由当事人承担。
十、其它
比赛期间组委会将为工作人员、裁判员、参赛运动员提供午餐和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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